河南品一(yi)環保(bao)科技有限公(gong)司
服 務(wu) 承(cheng) 諾
本公(gong)司作為(wei)依(yi)法(fa)成立,通過資質(zhi)認定,能夠(gou)承(cheng)擔相應(ying)法(fa)律責任的獨立法(fa)人機(ji)構,向社(she)會及(ji)委(wei)托我(wo)公(gong)司開展檢(jian)驗檢(jian)測、技(ji)術咨詢服務的客戶承(cheng)諾如下:
第一條 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客觀獨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和科學檢測的原則,恪守職業道德,承擔相應法律和社會責任。
第二條 履行社會責任,樹立良好社會形象、質量意識、品牌效應,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持續不斷地開展以誠信為核心的思想傳輸,確保所有檢驗檢測和提供的其他服務活動和行為符合道德規范,滿足法律、責任、管理和技術的要求。
第三條 保證檢測和提供的其他服務活動的公正性,不受任何來自內部或外部不正當的商業、財務,以及其他對工作質量以及公正性有不良影響的壓力和影響。保證檢測和提供的其他服務活動不與公司及本公司檢測人員的利益產生沖突,不參與任何可能降低檢測結果判斷獨立性、公證性和可信度的活動。
第四條 執行國家相關保密規定,保守國家秘密,保守委托方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保護客戶檢測過程中獲得或產生的信息,未經許可,不擅自發布、擴散或引用委托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以及樣品信息和檢測結果。
第五條 在開展檢測活動的全過程,有效運行管理體系,建立管理制度和措施,以避免管理體系與實際運行脫節,從而保證管理體系可持續改進;建立技術和質量投訴制度,最大限度地保證客戶的權益,提高公司的誠信度。
第六條 確保管理人員、操作人員、核查人員等接受誠信、技術、標準相關的培訓;儀器設備定期檢定或校準、設備在規定的檢定和校準周期內進行核查,并對儀器進行驗證和維護,保證儀器設備的功能正常運行。
第七條 按照相關標準技術規范的要求對檢驗檢測樣品的標識,儲存、流轉和處置進行管理,保護樣品的安全性、完整性、代表性和有效性,并保存相關記錄;嚴格依據檢驗檢測制度、標準、方法、程序、方案、作業指導書等從事檢驗檢測工作,確保相關要求的有效性;
第八條 確保檢測環境條件滿足相關要求,建立、實施并保持應急準備和響應程序,以應對可能對結果造成影響的緊急情況或事故;參加能力驗證和其他檢測機的比對檢測,保證檢測結果的可比性和準確性,有管理制度保證檢測記錄的原始性和完整性,檢測報告的真實、有效。
第九條 如有未預料、持續性的原因需要檢測工作需要分包時,依據相關規定和標準的要求,分包給有能力的分包商,并事先獲得客戶書面準許,并在檢測報告中標明。保證檢測數據、結果的真實、客觀和可追溯性,按時完成合同約定的檢測任務。